西藏

更新时间:2023-09-04 14:42:35

企业

  1. 主体负责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若不是法定代表人则不允许进行ICP备案。
  2. 网站负责人非法定代表人,需要上传网站负责人授权书。
  3. 域名有效期需大于或等于3个月。
  4. 域名需要符合管局核验规则,详情可参考备案域名备案域名
  5. 企业或单位网站命名注意事项,请参考网站名称命名要求
  6. 通信地址需要具体、详细,不得带有特殊符号。
  7.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开通后需在网站底部悬挂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平台,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链接到工信部官网

备案所需准备资料:

  1. 主办单位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如营业执照电子版等。
  2. 主体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3. 网站负责人有效证件原件电子版彩色照片,如身份证电子版等。
  4. 若证件类型为居民身份证,请确保有效期大于3个月。
  5. 网站负责人非单位法定代表人时需提供授权书(非必选)。

变更相关:
如您的主体在网宿已经完成了备案,后续主体信息或网站信息发生了变更,您需根据备案规则及时提交变更备案申请,更新您的备案信息。

  1. 主办单位名称需与原备案信息一致,若不一致需先到原接入商进行变更备案或注销后重新备案;证件住所、通信地址、证件号码、负责人信息符合当前管局规则即可,可接入成功后再进行变更;
  2. 接入备案或无主体新增备案时,如果备案使用旧证件备案,现已更换为最新三证合一证件,可用原备案证件号提交备案,再去原接入商变更主体证件为最新。

个人

  1. 中国公民必须使用身份证备案,非本省身份证不能进行个人备案。
  2. 个人未满16周岁不允许进行备案。
  3. 提交新域名备案,需提供《网站党建备案信息确认函》,具体办理流程请客户咨询管局,电话:0891-6329494。注:办理完成后需要您自行将《网站党建备案信息确认函》当面提交或快递到西藏管局,如在备案信息提交管局后的20个工作日内未收到原件,管局一律退回。(西藏管局不接受党建证明扫描件)
    西藏管局地址:拉萨市太阳岛一路13号。
    温馨提醒:须年满 18 周岁才可办理《网站党建备案信息确认函》。
  4. 域名需要符合管局核验规则,详情可参考备案域名备案域名
  5. 通信地址需要具体、详细,不得带有特殊符号。
  6. 未备案网站禁止访问;已备案成功的网站开通后需在网站底部悬挂网站备案号并链接至工信部备案平台,网站底部添加备案号链接到工信部官网

变更相关:

  1. 如您的主体在网宿已经完成了备案,后续主体信息或网站信息发生了变更,您需根据备案规则及时提交变更备案申请,更新您的备案信息。
  2. 个人性质备案不可以变更为其他个人,当已备案成功的个人是单位法定代表人时,可以从个人性质备案变更为单位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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