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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存储服务品质协议(SLA)

更新时间:2023-09-26 17:49:59

一、定义

(一) 数据定义(DATA)

1. 数据是指在云存储平台上所有以0或1表示的信息。依照ISO / IEC CD 17788.2的分类,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云存储服务里的数据:
2. 用户数据:用户在网宿云存储平台上存储的信息,包括云存储平台下的对象数据,以及运行于云存储平台服务上的应用的输入数据和产生的新数据信息。
3. 用户信息:姓名、标识、账户、密码、特征、密钥等。
4. 存储数据:数据库数据、图片、视频、文档、对象数据等。
5. 应用数据:运行于云存储平台上的应用的输入数据和产生的业务数据。
6. 访问日志:访问云存储的服务、系统与资源时产生的访问数据。
7. 云存储服务数据:网宿提供云存储服务时,所产生的服务运作信息。例如:系统日志,服务运作状态日志。
8. 云存储服务衍生数据:基于网宿提供的数据处理服务,对存储数据处理后产生的数据流。如:图像水印。

(二) 存储持久性定义

存储持久性是指网宿承诺数据保存不丢失的概率,计算规则为:每月完好数据/(每月完好数据+每月丢失数据)。

(三) 服务可用性定义

1. 服务可用性是指网宿承诺在合同期内每月云存储服务业务服务可用时间的概率,计算规则为:每月实际可用时间/每月(实际可用时间+不可用时间)。
2. 不可用时间是指从甲方无法使用云服务、或是订阅的云服务无法正常运行算起,到云服务恢复至正常水平结束的时间。

二、服务可用性及服务赔偿

(一) 可用性承诺

存储类型 服务可用性 服务可靠性
标准存储 99.90% 99.99999%
低频存储和归档存储 99.00% 99.99999%

(二) 双方确认并同意,赔偿范围不包括以下原因所导致的服务不可用:

1. 乙方预先通知甲方后进行系统维护所引起的,包括割接、维修、升级和模拟故障演练;
2. 任何乙方所属设备以外的网络、设备故障或配置调整引起的;
3. 甲方的应用程序受到黑客攻击而引起的;
4. 甲方维护不当或保密不当致使数据、口令、密码等丢失或泄漏所引起的;
5. 甲方的疏忽或由甲方授权的操作所引起的;
6. 甲方未遵循乙方产品使用文档或使用建议引起的;
7. 因免责情形和不可抗力造成的服务故障。

(三) 服务赔偿

双方确认并同意,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服务可用性未达到承诺标准的,对于服务未达到承诺标准部分,乙方以小时为单位,以月费为基数,按平均每小时费用的二倍向甲方赔偿,最高不超过故障当月发生故障的单项服务费用总额。甲方同意除本条款前述约定外,因云存储服务不可用,乙方不再对甲方的其他任何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四) 赔偿申请时限

如发生服务可用性未达到承诺标准的,甲方应在每个自然月第五个工作日后对上个月没有达到可用性的服务提出赔偿申请。赔偿申请必须在乙方没有达到可用性的相关月份结束后一个月内提出。超出申请时限的赔偿申请将不被受理。

三、数据的可销毁性

(一) 在下列情况时,后台系统通过高级清零操作覆写操作对磁盘上的数据进行彻底删除并且无法复原,请甲方务必注意:

1. 甲方主动删除数据或甲方要求乙方销毁数据;
2. 服务终止(包括合同到期终止和合同提前解除)7日后。

(二) 乙方将严格按照规范对报废磁盘做消磁处理(用户信息除外)。

(三) 一般数据销毁方式:

1. 甲方使用API或管理系统手动销毁数据,销毁的数据不可恢复。
2. 合同到期或解除7天后,乙方将对甲方数据(用户信息除外)进行删除,不可恢复。
3. 测试对接帐号在完成测试后,甲方需主动删除数据,否则乙方将销毁数据(包括用户信息),数据不可恢复。

四、数据可审查性

1. 如相关政府监管部门提出监管审查、合规或取证调查等要求,乙方会通知甲方,并有权应有关部门要求提供甲方的服务运行日志、运行维护人员操作记录等信息。
2. 如甲方购买的服务发生故障,乙方可提供服务运行日志供甲方检查。
3. 如甲方对平台的安全性提出质疑,乙方可提供服务访问记录与操作记录。

五、免责条款

1. 甲方使用经由网宿云存储下载或取得的任何资料,其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因该等使用导致甲方电脑系统损坏或资料流失,甲方应自行承担。
2. 乙方在进行网络调整和维护时需要短时间中断服务,或者由于Internet上通路的阻塞造成用户访问速度下降,甲方均认同是正常情况,不计入服务中断时间。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因黑客、病毒、电信部门技术调整和骨干线路中断等引起的事件,甲方亦认同不属于乙方违约。由于甲方操作不当导致的数据丢失,不属于乙方赔偿范围。
3. 若甲方在使用网宿云存储服务的过程中出现任何影响到互联网的稳定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用户遭受黑客攻击,中病毒,发送大量垃圾邮件或成为攻击源等现象的,造成重大网络安全问题而影响到其他用户时,乙方会及时以电话、电子邮件(书面通知后附)通知甲方纠正,并有权暂停甲方网络联接直至故障排除,此行为不视为乙方违约。由此给乙方或者乙方其他用户造成的一切损失,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4. 鉴于计算机及互联网的特殊性,甲方使用乙方云存储服务时,甲方应同时自行备份存放于这些存储设备上的所有数据,如出现因设备的硬件故障、云服务器系统故障、黑客病毒攻击、第三方原因导致的数据丢失等,甲方认同不属于乙方责任。如因乙方操作原因导致甲方数据丢失且不可恢复的,甲方应及时启用备份数据,乙方不对数据损失本身承担赔偿责任,但乙方可按照第二条第三款补偿甲方,补偿上限为本项服务当月乙方向甲方已收取的该项服务费用总额。
5. 双方确认,乙方对因第三方的作为或不作为而给甲方或者其他第三方造成的损失不负责任,对通过甲方间接接受乙方服务的第三方的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服务中断,乙方无需承担责任。
7. 免责条款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有效。

六、不可抗力

本协议所称“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或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火灾、爆炸、雷电、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出现严重电力或网络故障,因施工引致通讯线路中断,战争、动乱、政府行为、国家政策的突然变动和罢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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